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二套房”认定再堵漏 银行、住建委信息共享

发表于2010-07-19

“二套房”认定再堵漏 银行、住建委信息共享

银行提出申请后,可在两日内从市住建委查到贷款人的房屋状况;贷款人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至此,银行已全面跟市住建委敲定信息共享,放贷时一直备感困扰的住房信息核查问题得到了制度保障。

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五部门前天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相关流程进行了规范,签订购房合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均按《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通知》,各相关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市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差别化贷款。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银行则通过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五种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据介绍,贷款人在填写申报表时,如果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银行将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进行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在进行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时,银行需要与市住建委进行信息共享,因此《通知》规定,银行在对贷款人的信息进行一定的汇总后,可以登录“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提交查询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住房信息泄露银行要赔偿

银行与房屋管理部门全面联网,会不会产生隐私泄露问题,让业主以后遭遇更多的广告信息骚扰?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应该可以避免,银行要与住建委签署严格的保密承诺书,一旦发生信息泄露,银行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为了让银行工作人员能够登录“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银行将向市住建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房屋权属信息查询工作。银行将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未经市住建委书面同意时,不以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用于贷款审核以外的任何事项;依据法律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之前,也须书面通知市住建委;发生信息泄露将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2010-07-19

请楼主标注一下原出处和作者

发表于2010-07-20
这样的保密形式早就该实施了
发表于2010-07-20

这样估计能对他们买二套放房的做出一个约束吧

发表于2010-07-20
过程虽然麻烦但是保密还是重要的
发表于2010-07-20
细节不到位,政策出台前都想不到吗,国家花钱养了一帮事后诸葛亮
发表于2010-07-20
引用:咖啡小糊涂 在2010-7-20 9:56:10写道:原帖
这样估计能对他们买二套放房的做出一个约束吧
 
 这个要是能约束住还好了呢
发表于2010-07-20
现在银行的政策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没有几个能严格的执行
发表于2010-07-20

这样的保密都应该相互的 要是有什么信息银行也应该提前告诉

发表于2010-07-20
银行的保密措施是该增加下了,一整就能出现泄漏机密的情况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