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北海丽景开发商违规操作,欺诈消费者

发表于2014-05-21

购房者2013年五月购买新房北海丽景房源,开发商系吉林日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五证一书不全问题,售楼人员称正在办理,以签订认购书的形式购买,缴纳了首付19万余元,并当日签订<北海丽景商品房认购书>,甲方为吉林省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口头)承诺,于次年8月交房,等待电话告知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

 

这一年内,多次与开发商沟通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开发商均拒绝签订,态度恶劣,告知业主办理按揭贷款时才能签订。

 

2014313星期四,售楼处透漏此楼盘由于地下电缆与高压线问题多次与政府造成纠纷不解,并且告知交房时间要延期至10月末。

 

201455星期三再次拨打售楼电话,就预售许可证一事仍不断推诿延期,并得知此在售楼盘一直缺少预售许可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购房者认为已造成欺诈行为.

 

当然,更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施工及各项证件、手续,满足交房条件。

 

我方希望开发商能就延期交房赔偿给予具体说法,延期交房赔偿总房款的X%/每天。

坐等开发商回复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