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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房地产新政:新房备案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价格

发表于2017-03-21

东莞房地产新政:新房备案价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价格

 

近全国各地楼市新政频出,买房资格限制,提高首付限制,但是明显的恐怕要属东莞的新政了:政策明确指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总的来说就是你备案价明显高于区域在售价格的话,就没有证了就不能备案了!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东莞的限购政策真的限购界的一朵奇葩

仅在3月份16城加码楼市调控,拭目以待长春会有何大动作(内附16城市限购细则)~-http://ccbbs.fang.com/dgdc~-1/183725599_183725599.htm 

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详解(内附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贷款计算器)-http://ccbbs.fang.com/dgdc~-1/183725605_183725605.htm 

 

发表于2017-03-21

这个限购政策有看透!

发表于2017-03-27

明显高于是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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