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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论坛管理规定,请各位商家自觉遵守

发表于2008-11-23
1、除版主外帖子内容和签名档不允许出现即时在线联系方式:包括QQ/MSN;

2、帖子内容和签名档不允许出现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

如发现违反上面两条规定,帖子将被删除,情节严重者将被封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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