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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迟办产权证 业主获赔95万

发表于2010-06-09
最近,因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住户办理房产证,武汉“星桥苑”小区业主根据2003年6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司法解释》)规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47户业主违约金95万余元。至此,在武汉此类案 件消费者胜诉率竟高达100%。透过此案,我们郑重地、善意地告诫全国的房地产开发商,迟办产权证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因为“迟了”,将会面临“吃官 司”和“亏血本”。同时,我们也诚恳地提醒广大业主,若要预防开发商迟办产权证的问题,可以签订“防迟”合同;遇到开发商满口承诺为业主办理产权证而又迟 迟不办时,更可以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可以为“迟拿产权证”的业主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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