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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有无办理产权证期限的规定?

发表于2010-06-09
李律师答:
办理房屋产权的义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业主的责任,对于开发商
而言,其所承担的是协助和的义务, 当然包括其办理相关的资料提交和备案手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及销售管理办法中,对开发商提交资料和备案有时间上的限定,如为现房,则自合同签署之 日起计算;如为期房,则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除非开发商对业主明确承诺产权由其负责办理,并且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否则,只能以提交资料和备案 的时间是否迟延而影响业主办理产权来作为追究开发商责任的基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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